记者从昨天(5月21日)召开的全市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前我市将基本解决人均18平方米以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会议提出,到2011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三倍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低保困难群众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其中,2008年到2010年,全市保障廉租住房家庭不少于2000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55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与此同时,扎实开展老居住区和危旧房改造。从去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总投资35亿元,完成中心城区16个老居住区的改造任务。今年起到2010年,中心城区每年综合改造旧住宅区25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家庭300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水霖参加会议,并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签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主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