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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脸"变"红脸" 何庆魁被勒令限期退款488万!
2008-05-04 来源:新华网    [    ]
  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4月28日下午,“万里大造林”案件重要涉案人员何庆魁携其子何树成等,来到内蒙古公安厅“万里大造林”专案组,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退还涉案资金。

  何庆魁:“白脸”变“红脸”

  4月1日,内蒙古警方在“万里大造林”案件新闻发布会上郑重说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被骗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将全力追缴涉案资金。同时,公布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长、小品剧作者何庆魁占有涉案资金拒不退出情况。然而,面对舆论的一片斥责声,何庆魁仍然扮演着“强硬”角色,他一方面声称自己只拿走少量的费用,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拍摄电视剧《圣水湖畔》;另一方面又极力撇清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利益关系,表明自己没有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4月12日,何庆魁突然来了个180度大变脸——由“白脸”变“红脸”了:他透过媒体吹风,承认自己在有些方面处理不当,“有错,咱就认错!”何庆魁先与内蒙古警方电话联络,后派其子何树成赴专案组。几番试探后,4月28日下午,何庆魁终于迈出了退还涉案资金的第一步。

  警方:何庆魁应退488万

  经警方核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于2003年就签订了“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明确约定何庆魁、高秀敏参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20%的林地销售利润,何、高二人开始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润分成。2005年7月1日后,何庆魁、高秀敏分别与陈相贵签订了形象代言协议,又以形象代言劳务费的名义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项。截至案发,“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916万元。

  警方表示,现有证据说明,何庆魁参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传经营活动,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简单的形象代言关系,而是相互利用的关系。陈相贵正是借着何庆魁等人的名人效应,把“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搞得这么大,诓骗了全国3万多购林群众。

  目前,警方已认定何庆魁一人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为488万元。

  专案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退款

  据“万里大造林”专案组负责人介绍,何庆魁主动与警方接触后,表示对自己过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尽快清退涉案资金。何庆魁同时给警方出具了退款计划。警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强调仅有退款保证是不够的,何庆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退款。

  对于警方为什么要求何庆魁退488万元,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分析:“看来警方不认为何庆魁与高秀敏属于法定婚姻关系。否则,何庆魁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不会是目前这个数字。”

  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警方勒令何庆魁限期退款一事表明,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被骗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侦办“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务。个别人企图将3万客户与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陈相贵绑在一起、扣为陈的“人质”,从而借机挑拨煽动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其谎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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