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广播电视总台——艺术团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艺术团
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8-02-29       [    ]

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招生简章

    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成立于2002年,是湖州广播电视总台下属的专业艺术团体,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组建的。旨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精神,奏响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主旋律,推进文艺事业蓬勃发展。是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唯一立足广电,面向市场的自主组建、自主管理、自主运作的专业艺术团体。

    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建有集体宿舍、练功房、会议室、职工食堂、专业美容美发室、篮球场、网球场、医务室、咖啡厅等各项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单位常年招收舞蹈、声乐、表演方面专业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舞蹈演员(男、女)
    条件:各类艺术院校历届、应届舞蹈专业毕业生,有声乐等其他特长优先。
    年龄:15周岁——22周岁
    身高:男 175cm以上
          女 165cm以上
    2、声乐、表演
    条件:各类艺术院校历届、应届专业毕业生。
    年龄:18周岁-----35周岁
    身高:男 170cm以上
          女 160cm以上
  
    二、招聘方式:
    1、在各艺术院校设点面试、考核,供需双方直接见面。
    2、来电联系或到本单位报名面式。

    三、待遇
    1、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将拟录取者订二年合同,合同期满后胜任者可续签合同。
    2、正式录用者可将户籍迁入湖州,手续由单位代为办理并缴纳相应费用。
    3、正式聘用者,若今后有志从事广播电视工作,艺术团将提供实习机会,表现突出者可参加湖州广播电视台每年一次的招聘考试,成绩优秀者,可进入广播电视总台人员晋级程序。
    4、正式聘用者,单位给予办理合同法规定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手续。
    5、拟录用者签定合同后,单位给予配备生活、工作的一些基本物资。

    四、考察、正式录用:
    艺术团与拟录者可相互进行考察试用,考察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双方认可,艺术团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并执行。

  湖州广播电视艺术团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新华路628号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大厦
    联系电话:0572—2061903 28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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