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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数字电视进旅游星级饭店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08-04-10    来源:湖州广播电视总台  [    ]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线数字电视将成为一个更加开放更具人性化服务的多媒体信息平台,使电视机真正成为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互动交流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推动家庭、城市和社会的信息化。数字电视进入宾馆饭店对于解决境外旅客母语化服务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我市旅游宾馆饭店国际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境外频道和防范非法节目的侵入都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数字电视进旅游星级饭店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

    为了迎接世博会的召开,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到2010年全面实现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整体平移的目标要求,提高我市宾馆饭店的硬件水平,提升我市旅游服务的品牌和城市形象,我市数字电视将在星级饭店中率先引进。到2008年底,全市二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及新建旅游饭店完成有线电视模转数工作,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旅游星级饭店要提高认识,把有线电视的数字化、信息化、国际化工作当作提高星级饭店档次,塑造湖州窗口形象的工作来抓,确保数字电视进星级饭店工作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
       2.各旅游星级饭店要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数字电视进宾馆饭店工作,确保数字电视进宾馆饭店的时间,协调处理本单位推进数字电视工作的具体事宜。
       3.我市的数字电视推进工作由湖州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实施。湖州广播电视总台针对不同客源结构的星级饭店,设计不同的数字频道节目包和收费方式,供星级饭店选择。
       4.湖州广播电视总台要主动帮助旅游星级饭店做好原电视系统的改造,向星级饭店提供所需的各类商用数字电视机顶盒,做好开通境外节目的代收费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5.各旅游星级饭店可向住店消费者按照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在房价中酌情收取数字电视服务费。
       6.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宾馆饭店不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从事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要求,在此之前,若宾馆饭店已有视频点播节目接入的,应尽快予以整改。
       7.在建和正在装修改造的旅游饭店,都要按照数字电视进宾馆饭店的要求做好工作。
       8.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向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反馈,以便及时协调,确保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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