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湖州广电总台新闻中心第三次 “记者接待日”活动
“消费维权,我们共同的责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更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在我国第21个“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湖州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将再度联手公共民生频道《阿奇讲事体》、广播中心《百姓热线》和广播电视报《新闻调查》栏目等声屏报各知名栏目记者,结合今年“3.15”活动主题——“消费与责任”,与吴兴区消费者协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商家一起开展第三次 “记者接待日”现场活动。
一、接待日时间、地点:
时间: 2008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东林镇中心
二、活动主题:
“消费维权,我们共同的责任”---“记者接待日”现场活动
三、具体内容:
(1)广电总台电视、广播和报纸媒体记者和工商、消协等部门人员一起现场接受咨询,受理投诉;
(2)记者现场采访;
(3)对一些反映的情况和投诉进行登记,并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湖州广电总台新闻中心综合推介部
2008.3.3